2013年10月14日国务院【国发〔2013〕40号】文件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3年10月16日北京世健联金牌营养健康讲师特训营课堂上,北京世健联魏跃院长激动的带领特训营的精英们一起解读了国务院的新政策,魏院长说:“我们世健联在中国健康教育行业坚持了十年,我们健康教育工作的春天来了,我们因为坚持而看到了希望”,走过往昔,经历风雨,世健联这一路走来,哭过、痛过、但从未放弃过,因为坚持而看到健康教育的希望,终于等来了国家发展健康产业的春天来临!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职业院校,规范并加快培养护士、养老护理员、药剂师、营养师、育婴师、按摩师、康复治疗师、健康管理师、健身教练、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从业人员。对参加相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补贴。建立健全健康服务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各地要把发展健康服务业与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健康服务业吸纳就业的作用。

 

       《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最后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发展健康服务业放在重要位置,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各负其责,并按职责分工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省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规划或专项行动计划,促进本地区健康服务业有序快速发展。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国务院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